7月7日上午,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接到大众报警称:“有一辆小卡车停在城区某工厂大院内,正在出售汽油。这个黑加油点离工厂厂房设备只要几十米远,如果发生爆炸,怎么得了!”民警闻讯当即赶到现场,发现该工厂大院内停放一辆无车牌箱式小卡车,现场车辆周边散发着浓郁的汽油味。民警当行将车门撬开检查,这辆外观上看似一般的小卡车,内中却“隐藏天地”,车厢里设置有一个储油罐、一把加油枪和一个加油计费器,俨然一个“移动加油站”。民警随即环绕该车辆及其所有人打开查询作业。
经查:车主陈某于本年4月份购买了该作废车、储油罐及加油枪设备,于5月份起进行不合法存储、出售汽为。为欲盖弥彰,陈某对外谎报将车停放在大院内系为等候装货。经作业人员判定,该车中装有很多汽油,因为该车不具备专业危化品运送车辆的安全功能条件,极易引发险情,存在严重安全风险风险,车主陈某随后也被传唤到案承受查询。
8月5日,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人陈某因涉嫌不合法存储风险物质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分。
不合法加油站、活动加油车油品来路不明,油品质量无法保证,对车辆的运用存在很大的危害,也隐藏安全风险。
在此提示广阔市民,要增强安全意识,自觉到正规的加油、加气站点购买燃油、燃气,如发现不合法经营或存储油品的头绪,请当即向公安部门告发,一起营建安全安稳的社会环境。